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倘若承租方由于缺乏明确合理的理由而晚于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起支付租金,或者明确表示不愿意履行支付租金义务的,出租方有权依照所签订之合同条款,向承租方提出支付违约金的请求;
若承租方拖欠租金的时间累积达到六个月及以上者,出租方可采取收回房屋、终止租赁合同等措施,同时还可依法要求承租方对出租方因该行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