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职员工因非因公致残以及经过医生或者医疗机构确诊患有严重且无法治愈的病症,在法定医疗期限内病情得到有效控制并终止治疗后,既无法胜任原有岗位的职责,又无法执行用人单位为其额外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此时,可以选择申请提前办理退休手续。
与之相对应的,正式退休则是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标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后,有序、规范地进行正常退休。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六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
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