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假的发放过程中,所支付的薪酬并非员工平时所获得的全部工资(包含基本工资及其他补偿),不涉及加班费以及奖金等额外福利。
关于这部分薪酬如何计算,请参照《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一条中的详细规定,如下所述:
首先,如果员工与公司之间在劳动合同中有相关的约定,则婚假期间的薪酬按照不低于该职位对应的工资标准进行计算;
若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中所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的约定,则以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为准。
其次,如果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都没有对婚假期间的薪酬做出明确规定,那么用人单位可以与员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来确定具体数额,并将协商结果形成书面的工资集体协议。
最后,如果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没有任何关于婚假薪酬的约定,那么假期工资的计算基础将统一按照员工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月份的月工资的70%进行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采用何种方式计算假期工资,其最终结果都不能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如有特殊情况,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
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