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买卖 > 房子赠予儿子了我想要回来怎么办

房子赠予儿子了我想要回来怎么办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1468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房子赠予儿子了我想要回来怎么办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房子赠予儿子了我想要回来怎么办

房子赠予儿子了想要回来可以双方协商一致在赠与房产权利转移前或赠与行为进行公证前撤销合同,或者在出现法定撤销事由的一年内撤销该房屋赠与行为、在受赠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六个月内撤销该房屋赠与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房产继承的方式:一般情况下,按照遗嘱法定继承的顺序确认继承份额。然后,继承人需要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材料包括,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经登记机关确认符合条件的,核准过户,发给新的权属证。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房子赠予儿子了我想要回来怎么办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网站地图

更多#房屋买卖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房屋买卖最新文章

遇到房屋买卖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