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
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百科 >劳动纠纷百科>工资福利百科 > 农民工工资发放
农民工工资发放

农民工工资发放

现在“搬砖”成为一种的流行的网络词汇,是大家对于自身工资的调侃的方式,当然“搬砖”已经不在局限于这些含义,也从侧面反映了农民工工资的水平,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农民工工资发放的有关内容。

2023.09.16 38363人阅读
1

农民工工资发放承诺书

当代社会,农民工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的地位还是比较低的,并不是说他们的法律地位比较低而是说他们保护自己利益的方面的知识并不是特别的多。因此大家都想要知道农民工工资发放承诺书的内容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农民工工资发放承诺书的内容是怎样的?

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农民工合法权益,提高社会诚信度,我企业郑重承诺:

严格按照《建筑法》、《劳动合同法》、《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做到:

(一)不将工程劳务违法分包、转包给无资质的“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按规定与录用的每位农民工签订《建筑企业劳动用工合同》,明确工资支付方式、标准和结算时间等;

......

查看全文 >>
2

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

当代社会,工资对于大家来说都非常的重要,因为工资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他可以发挥着非常大的作用,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它可以维持我们的经济生活,因此大家都想知道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的管理办法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概况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为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本办法所指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企业。

......

查看全文 >>
3

农民工工资发放制作清单

当代社会,农民工是属于一个比较弱势的群体,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发生的就是有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实际上我国法律对于农民工工资是有着严格的规定的,那么,农民工工资发放制作清单的内容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农民工工资发放制作清单的内容包括哪些?

要求施工队在支付民工工资时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人员名单、支付时间、支付数额等情况,并由民工自己签字或按手印确认,并将支付明细交项目部留存一份备查。

......

查看全文 >>
4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当代社会,农民工工资发放一直以来都是我国非常困难的一件事情,因此也需要我国政府大力的重视这个问题,比如说我国对于农民工工资发放进行了管理办法的规定,那么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要求施工队在支付民工工资时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人员名单、支付时间、支付数额等情况,并由民工自己签字或按手印确认,并将支付明细交项目部留存一份备查。

......

查看全文 >>
5

农民工工资发放纠纷

员工为自己所在的用人单位提供劳务工作,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的报酬,即工资。但是单位拖欠公司的现象屡见不鲜,针对这样的现象,我国的法律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那么农民工工资发放纠纷如何处理呢?

一、项目部汇报基本情况。

项目部对民工工资纠纷实际情况进行摸底了解,向公司出具含以下情况的书面汇报资料:

1、业主单位名称、主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开工时间、合同约定完工时间。

2、主合同的履约情况。

(1)、施工地点及承担的主要施工任务。

......

查看全文 >>

农民工工资发放相关百科

  • 加班工资怎么算

    加班工资怎么算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一天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否则就会按照加班计算,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那么大家知道加班工资怎么算的吗?律图…

    2023.09.22 1504人阅读
  • 最低薪资标准

    最低薪资标准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最低薪资标准的最新消息,比如最低薪资标准绩效奖金之间的联系是怎样的,北京市最低薪资标准规定有哪些,以及广州最低薪资标准规定…

    2023.09.21 12174人阅读
  • 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

    我们都知道,一般情况下劳动者的工资都是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的,很多人对其中的基本工资就有疑问,到底什么叫做基本工资呢,基本工资包括哪些…

    2023.09.21 3265717人阅读

农民工工资发放相关咨询

请问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到期后怎么办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到期后,如果想继续承包该土地,可以向发包方申请继续承包,并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我想咨询一下放弃继承权公证的流程有哪些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一、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申请。 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是公民依法继承他人遗产的的权利。因此,放弃继承权公证必须由继承人亲自为之,不允许他人代理,当事人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公证处可派公证员到遗嘱人的居住地办理。 二、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5)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当事人的身份属实,要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受欺诈、胁迫,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 (3)公证处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并将其记录在谈话笔录中,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 (4)当事人放弃继承权不应附带其他条件或将自己放弃的权利转移给他人。 四、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管辖。 当事人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你好请问农村征地的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如何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民法典房屋合同纠纷如何应诉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针对起诉状进行应诉。 解析: 针对起诉状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在法定期限内,不少于15日,根据所认为的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可以书写一份书面的答辩状,也可以在开庭审理时口头答辩。在答辩时,要注意的是,要首先对对方起诉状中列明的诉讼请求表明一个态度,然后有理有据地进行承认或反驳,要有针对性。而且如果对方变更了诉讼请求,或提出新的事实与理由,可以要求法庭给予您新的答辩期,以便于组织证据进行反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民法典规定的夫妻感情破裂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解析: 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1、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2、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4、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5、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4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