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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2

不盈利的唱歌要版权费吗

九江律师

九江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在没有谋求商业利润的前提下,对别人的歌曲进行翻唱并不需要得到原版所有者的明确批准。 然而,当将翻唱歌曲以录音或视频形式正式发布时,就必须获得该作品的版权授权。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之相关条款,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录音录像制品中利用他人的作品时,都应事先征得著作权持有人的许可,并且还须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二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第四十三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 第四十五条 将录音制品用于有线或者无线公开传播,或者通过传送声音的技术设备向公众公开播送的,应当向录音制作者支付报酬。

2024-05-12

服装版权侵权的界定和认定依据是什么

北海律师

北海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在认定某项侵害行为是否构成法律上的侵权行为时,通常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首先,行为人必须实施了对他人合法权益可能造成伤害或损失的行为; 其次,行为人对于其行为的主观心理状态必须具有过错或者过失的心态; 再者,行为人的侵权行为必须实际导致了被侵权方合法权益受到某种形式的损害或损害的风险增加; 最后,行为人所实施的侵权行为必须与被侵权方所遭受的损害之间存在明确且直接的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2024-05-12

表情包有版权吗

宁德律师

宁德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在商业用途中使用他人的表情包可能涉及对著作权益的侵损。 若是如此,侵权方应根据具体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民事救济措施如终止侵害行为、消除不良影响、诚恳地道歉、赔偿受害方经济损失等。 若侵权行为同时危害到公共利益的,则由版权管理机构依据职权实施行政处罚; 倘若涉案违法事实严重,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4-05-12

公司内部股权变更后可否不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九江律师

九江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依据现行公司法的明确规定,在公司内部股权发生变更之后,务必依照法定程序及时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其意义在于,通过持股比例和股东身份的法定公开化,以达成对抗善意第三方权益的法律效果。 而关于股权转让协议的具体内容,应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股权变更登记的具体日期、股权转让款项支付的时间及方式、以及争议解决途径等关键要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备案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4-05-12

个人征信贷款记录多久消除

九江律师

九江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征信系统中的贷款纪录会在偿还满五年之后被自动消除。 关于网贷逾期的情况,即使在已经支付完毕本金和利息,并支付了相应违约金的前提下,征信系统仍将保存其相关信息长达五年之久。 然而,如果逾期贷款一直未能得到清偿,该逾期记录便会永久性地保留在个人的征信报告之中。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五年时效是从实际还款日期而非应还款日期开始计算的。 换句话说,只要贷款已全部还清,且超过了五年的有效期,逾期的记录便会自动从征信报告中删除。 法律依据: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2024-05-12

执行记录怎么消除

宁德律师

宁德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为了撤消法院执行纪录,申请执行人必须提交一份书面的撤销执行申请至人民法院。 其后,由执行部门根据申请人提出的请求,决定是否终结强制执行程序。 对于那些因已履行判决义务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若符合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等特定条件,则应及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予以剔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2024-05-12

民事案件可以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吗

宁德律师

宁德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关于无违法犯罪记录者,若符合条件,公安机关将为其开具相关证明以便于外出求职或申请出国签证等相关事项。 然而,若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公安机关将会严格遵守规定,不予办理相关证明手续,且该过程完全免费。 对于尚未结束的民事诉讼案件,应被视为民事纠纷,并不属于刑事诉讼的范畴,也不构成犯罪行为,因此,公安机关仍会依法为其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然而,开具无污点证明并不能解决法院起诉的问题。 您需要取得法院的判决书,或者不予立案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所谓无污点证明,即是由公安机关开具的用以证明个人无犯罪记录的正式文件,并需加盖派出所公章以示权威性和真实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条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024-05-12

房屋初始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廊坊律师

廊坊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在进行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您需提交如下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 首先,提供该房产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其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以供核实; 其次,须出示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的正式文书材料; 第三,递交该房屋已竣工的证明文件; 第四,递交由房地产部门出具的详尽调查或精确测绘报告; 第五,提交相关税费支付凭证; 最后,如有任何其他必要的补充材料也请一并提交。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2024-05-12

房屋实际所有人与登记人不一致怎么办

宁德律师

宁德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若某方当事人主张不动产登记簿所载权利人为误导性人物,并以之为由向法院提出诉讼,希望审查和确认该物权的真实所有者; 在此情况下,提起诉讼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需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其观点,例如,若证据足以证实不动产物权的实际权利人,则应依据法律规定,明确争议不动产物权的真正权利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2024-05-12

票据必须记载事项包括哪些内容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解析: 票据记载事项乃是指作为具有特定格式规范的有价证券而言,票据务必要严格遵循相关法规制度予以制作确立。 票据之上所列示之各项内容皆为法律明确规定必需具备之项目。 如若其中某项法定事项未能得到充分体现,除非依照法律另行赋予的特殊规定,否则该票据将被视为无效。 依据其记载情况产生的效力,我们可以将这些事项大致划分为以下几个类别: 首先是应予记载的事项,这部分事项具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被视为绝对须要记载的内容,例如揭示票据种类的表述字句、确定的支付金额以及无条件支付指令等等内容。 法律依据: 《票据法》第四条 票据行为、票据权利与票据责任 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本法所称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本法所称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