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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修路占地补偿标准

公路修路占地补偿标准
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需要参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场价格、政策等,当然,确定补偿数额还是和当事人协商确定最好,这样不会因此产生补偿纠纷。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2024-05-03 17:45:02 已帮助118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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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修路占地补偿标准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实施征地行为时应向受影响者提供公平且合理的赔偿及安置方案,确保其原有的生活品质得以维持,同时为其长远生存品质提供切实保障。
在具体的实践中,当政府启动征地程序时,必须依法并按时全额支付土地补偿金额、安置扶助金以及向农村居民提供的住宅、其他地面附属设施以及作物等的补助资金。
同样,对于被征地者的社会安全福利也需做出妥善安排。
当然,对农用土地的补偿标准须由各省、自治区及直辖市通过制定及公布相应区域的综合地价予以明确。
在设定综合地价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到土地原本的使用性质、土地资源状况、土地产量价值、土地区位条件、土地供应与需求关系、人口数量及其经济社会成长水平等多方面因素。
此外,还应有计划地每隔三年进行一次调整或重新发布整个区域的综合地价。
至于涉及到除农用地之外的其它类型土地、地面附属设施以及青苗等方面的补偿标准,则由各省级地方政府自行决定和实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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