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处理期间,法定的时效可以长达三十个工作日,但还有一种情况下,诉讼期可能延长至一年以内。
当某位员工由于工作场所中的突发意外事故而遭受损伤时,其雇主有责任主动向所在区域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然而,若雇主未能积极协助该过程,那么该名员工或其亲属有权向同一地区的劳动保障部门递交相应的工伤认定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