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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的区别

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的区别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2024-05-09 18:15:34 已帮助24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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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的区别
关于合同生效合同成立之间的区别,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合同的成立与否主要取决于当事人双方的意愿,这充分体现了合同自由的原则;
然而,合同能否生效则需要看其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这恰恰反映出合同守法的原则。
其次,合同的成立标志着合同订立阶段的圆满完成,而合同的生效则预示着合同履行阶段的正式启动。
最后,在合同的成立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况,但当合同生效后,违约责任将成为主要的责任形式。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的明确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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