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房时提前还贷款是不是可以退保险费
买房时提前还贷款是不是可以退保险费,因为贷款保险的保险费是贷款人在签订贷款合同时候一次性付清的,其支付了贷款期限的所有保险费,当贷款人提前偿还了贷款的时候,保险公司应当退还其提前期限的保险费。
《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办法》第二十一条
贷款的提取有以下两种方式:
一、直接提款。借款合同生效后,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款计划,将所借款项直接转入其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户。
二、专项提款。借款合同生效后,由借款人委托贷款行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将借款一次或分次转入售房单位或开发商在建设银行开立的存款户内。
采取专项提款方式的借款人,在提取贷款时,必须向贷款行提供有关合同、协议付款通知等凭证。
二、商品房退房必须先还贷款
1、商品房退房不一定要先还贷款,是不是可以根开发商协商由开发商还款并退房款。买房人先要解除贷款合同,就要将贷款提前还清。买房人退房后,开发商要将购房款返还给买房人,但开发商为了防止买房人取得所退的购房款后不去归还贷款,势必影响开发商的利益(退回的房屋上有抵押权存在),开发商会将该退还的全部房款分为两个部分:银行贷款未偿还部分由开发商直接还给银行,首付和已经偿还的贷款部分退给买房人。
2、房屋买卖合同和银行贷款合同是两个独立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是以房地产为标的的买卖合同,由出卖人和买受人签订的,银行贷款是房屋价金的一种支付手段;贷款合同是银行和买房人之间签订的,合同标的是所借款项,房屋在贷款合同中作为贷款的抵押物。解除购房合同不代表连贷款合同也同时解除了,买房人和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依然存在,借款还是要清偿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是不是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三、买房定金因贷款下不来是不是可以退
需视情况而定:
1、若购房者和开发商协商一致,或者原购房合同内就贷款办不下来一事约定了是不是可以退定金,则购房者是不是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2、在没有约定或协商不了的情况下,需明确房贷申请被拒的原因。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造成,如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建房手续证件不齐全等,此时购房者是不是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并支付利息损失;如果是购房者自身原因造成,自身资质和条件不符合贷款的要求,如购房者不具备购房资格、个人信用记录不好、贷款材料不完整、首付款不足、个人收入与月供不匹配等,购房者需要自己承担相应的责任,定金是不是不是可以退还的;如果房贷申请被拒不可归责于购房者、开发商双方,购房者是不是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购房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是不是可以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是不是可以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是不是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是不是可以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是不是可以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买房时提前还贷款是不是可以退保险费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是不是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是不是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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