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遗产继承专题 > 房产继承诉讼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房产继承诉讼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房产继承诉讼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2024-04-28 18:45:31 已帮助2810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房产继承诉讼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涉及房产继承权之诉讼案件中,需提供之关键性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关于继承事件发生的确切证据,如被继承人之死亡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
其次是关于各继承人们的相关证据,例如户口本、居民身份证以及其与被继承人之间身份关系的确认等,以此来明确继承人的具体数目;
此外,还需要提交房产证、购买房屋的合同等相关证明资料;
第四,被继承人的生前遗嘱也是重要证据之一;
第五,继承人在被继承人去世之前对其所尽赡养义务程度的相关证据也应作为参考;
最后,如果具有扶养能力且具备扶养条件的继承人未履行相应的扶养责任,则在分配遗产时,应当考虑不分或少分给他们。
同时,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原则上应当均等。
但对于那些生活存在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适当的照顾。
而对于那些对被继承人尽到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
若继承人之间能够达成共识并协商一致,也可不必严格按照上述标准进行分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