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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法律视频

  • 划分工程分包合同责任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02:09

    划分工程分包合同责任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划分工程分包合同责任的基本原则有以下几个: 1.保护承包商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1)分包商应承担并履行与分包工程有关的主合同规定承包商的所有义务和责任。 (2)不论是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商,还是业主选定的指定分包商,均不允许与业主有任何私下约定。 (3)为了约束分包商忠实履行合同义务,承包商可以要求分包商提供相应的履约保函。 (4)没有征得承包商同意,分包商不得将任何部分转让或分包出去。 但分包合同条件也明确规定,属于提供劳务和按合同规定打分标准采购材料的分包行为,可以不经过承包商批准。 2.保护分包商合法权益的规定 (1)任何不应由分包商承担责任事件导致竣工期限延长、施工成本的增加和修复缺陷的费用,均应由承包商给予补偿。 (2)承包商应保障分包商免于承担非分包商责任引起的索赔、诉讼或损害赔偿,保障程度应与业主按主合同保障承包商的程度相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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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48次播放 2022.06.07
  • 承包人可以索赔的施工赔偿有哪些 01:15

    承包人可以索赔的施工赔偿有哪些

    承包人可以索赔的施工赔偿包含以下内容: 1、发包人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创造施工条件所造成的损失; 2、工程设计变更导致工期延长的损失;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造成的损失; 4、发包人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 这些损失包括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返工、工作量增加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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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6次播放 2022.06.07
  • 中标违约如何赔偿 01:17

    中标违约如何赔偿

    根据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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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7次播放 2022.06.07
  • 工程共同承包的资质有哪些要求 00:57

    工程共同承包的资质有哪些要求

    根据《建筑法》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 如果共同承包的单位资质不同,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不能以资质高的单位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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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3次播放 2022.06.07
  •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要注意哪些问题 02:36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要注意哪些问题

    投标人的注意事项要分不同阶段: 一、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委派本单位正式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招标采购交易市场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不得委托他人代购。 2、招标文件购买人必须仔细核对所购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是否完整。 二、提交投标文件的注意事项 1、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密封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应仔细阅读并正确理解招标文件中的相关章节,严格按照“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投标文件的提交”中的要求分别包装,确保章印齐全,密封完好。 2、投标文件应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负责送达投标文件的人员应及早做好准备,提前到场。 三、资格审查环节的注意事项 1、不要将失效的证书复印件装订在资格审查资料中。 2、项目部成员和招标文件购买人的养老保险、劳动合同必须齐全,且养老保险应为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而非个人缴纳。 3、银行对账单应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出票,且应在规定期限内每天保持招标文件明确的账面余额。 4、资格审查所需的相关原件资料应提前准备,等待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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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0次播放 2022.06.07
  • 建筑工程可以分包的情形有哪些 01:36

    建筑工程可以分包的情形有哪些

    建设工程专业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必须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形式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不得分包。 承包人分包出去的部分工作只能是非主体结构的施工任务,分包人必须有相应的资质等级,承包人不得将工程分包给没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分包人。 分包只能发生一次,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次进行分包。 分包人就其完成的工作量与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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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91次播放 2022.06.07
  • 挂靠有什么特点和表现形式 02:08

    挂靠有什么特点和表现形式

    挂靠,是指单位或个人,在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前提下,借用符合资质的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施工任务并向该资质施工企业交纳相应“管理费”的行为。 挂靠一般具有如下特点: 1、挂靠人没有从事建筑活动的主体资格,或者虽有从事建筑活动的资格,但没有具备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 2、被挂靠的施工企业具有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证书,但缺乏承揽该工程项目的实际能力; 3、挂靠人向被挂靠的施工企业交纳一定数额的“管理费”; 4、以“合法”的劳务分包形式来掩盖挂靠行为。 挂靠行为一般的表现形式: 1、合同约定的施工单位与现场实际施工方之间无产权关系; 2、合同约定的施工单位与现场实际施工方之间无统一的财务管理; 3、合同约定的施工单位与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及主要工程管理人员之间无合法的人事调动、任免、聘用以及社会保险关系; 5、合同约定的施工单位与施工现场的工人之间无合法的建筑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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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61次播放 2022.06.07
  • 如何应对建筑施工企业工程欠款 01:51

    如何应对建筑施工企业工程欠款

    应对建筑企业拖欠工程款,应做好以下几点: 第一、减少产生拖欠工程款的风险:1、施工企业在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时应尽量完善合同条款;2、施工企业要确保签订的施工合同合法有效;3、签订合同时,施工企业要尽可能让建设单位提供按期付款的担保;4、合同签订后,施工企业应严格按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第二、工程款被拖欠后要及时、灵活的动用法律手段进行清收:1、施工企业可通过行使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追偿工程价款;2、施工企业可通过提起代位权诉讼清收拖欠的工程价款;3、施工企业可在执行过程中强制执行建设单位的到期债权来清收工程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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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9次播放 2022.06.07
  • 与项目部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02:47

    与项目部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工程项目部是由工程承包人委派,具体履行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部门。 在建设工程行业中,实行工程项目部具体履行施工合同这一体制已有较长时间。 施工企业根据承包工程的不同情况,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的原则,实行内部承包经营责任制,由工程项目部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的履行。 工程项目部有组织施工、材料采购、人员安排、资金使用、利益分配等权利。 那么工程项目部是否有权对外签订合同?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呢?这要看它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企业法人经过工商登记,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是指由企业法人设立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但经工商登记,可以办理《营业执照》。 工程项目部既没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又没有《营业执照》,其只是企业法人中的一个部门。 工程项目部不属于承包人的分支机构,不需要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因此,其对外签订的合同如产生民事责任,由企业法人承担。 如果其超越权限订立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即工程项目部签订的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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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0次播放 202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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