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法院不会主动要求告知被定罪罪犯的家人前来现场旁听宣判过程。
但是,如果被判定者属于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那么家人的在场却是必要的。
当被告方完成其最终辩护陈词之后,审判席上的领导者便会立即宣布暂停庭审,由合议庭进行内部仔细讨论和审议。
在依据已确认的事实、证据以及相关法律条款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后,如果确认案件事实明晰,证据真实且充足,法律根据也明确指向被告人犯罪行为的存在,那么便应做出有罪判决的裁决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