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实际上是指故意明知有人正在使用信息网络从事非法勾当,而仍有意向他们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服务、网络存储服务、通讯传输服务等各类技术支持手段,甚至针对这些非法活动进行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辅助工作。
诚然,信息网络对推动社会进步及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在实际生活当中,仍有一些不法之徒借此平台策划违法活动,因此对于此类犯罪行为,我们坚决予以打击惩戒,即施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刑罚,并且视情况附加罚金。
至于“帮信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涉案流水达到100万元的案例,是否触犯该罪名以及判处何种刑期,都应根据具体犯罪情节、认罪悔罪表现、主观恶意程度、是否自首、是否属于累犯等多个方面综合考虑后作出决定。《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择一重处】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