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要关注所在地地方政府所公布的相应的土地补偿与安置方案,依据相关规定,此类方案的执行需遵循其公布的具体标准实施。
若政府未能依法公开发布相关补偿安置标准,您可以考虑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了解到此项内容。
2、在决定接受某项法规之前,切勿急于签署有关补偿事宜的任何协议。
您应该及时对有关征收土地项目的审批流程、立项背景及规划设计等相关信息进行仔细审查。
同时,您还可以运用法定的复议或者诉讼程序,同时借助合理的谈判策略来提升最终可能获得的补偿金额。《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